【第一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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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 Roommate is a Vampire
我的室友是吸血鬼
作者Dennis the Menace
小铍 译
第一章
不给糖就捣蛋
> Give Me Something Sweet To Bite
她是个很棒的女孩子,的确如此。当然,不是我母亲希望我能依傍上的那种上流小马。她属于那种在大街上让你避之不及的货色。表里如一的不良小马,粗野,放肆,痞里痞气,一点不错,维尼尔·斯德拉赫*完美符合以上的所有描述。
(*译注:原文Vinyl Scratch按通行译法应译为维尼尔·斯库奇,此处考虑到作者设定,有意偏差音译,以契合文章意境。实为译者恶趣味,诸君见谅。)
这世上简直找不出比她更棒的朋友了。
她是个粗放邋遢的假小子,彻头彻尾的。她的鬃毛简直是场灾难,一切试图理顺这团乱毛的尝试均告失败。更别提那颜色了,老天!她的审美趣味让我实在不敢恭维——在仲夏时节穿连帽衫,真是令马智熄的操作。
她的餐桌礼仪无可挑剔。很明显,我开玩笑的。呵呵,呵呵呵呵呵。真冷。
当她把牛奶喝得满头满脸,或是牙齿上粘了莴苣叶子,我在这种情况下发笑是情有可原的。多棒的主意啊,在五星级餐厅里比赛打嗝,我确信没有小马会介意的。
维尼尔总是迷之自信。她简直是个自带厚颜无耻光环的家伙。她身上有种让我难以忍受的特质。狂妄?也许吧。
我们理所应当该在人行道上蔑视那些坎特洛特的贵族们,对那些老古板不屑一顾。当然了,我亲爱的。
她知道该如何吸引注意力,让自己成为全场的焦点。而在带动全场的气氛上,维尼尔更是大师。她张扬且放荡,甚至让我有时怀疑自己待在她身边是否多余。我们在音乐上的品味显然聊不到一起去,她酷爱绚烂多变的电音,而我则更钟情于那些古典的表现形式,木头,琴弓与弦,松香,以及灵魂。
但这无所谓。
我们是一对反义词,是共轭,维尼尔和我。命中注定,我们是阴与阳,是黑夜之于白昼。一对欢喜冤家,某种意义上讲,没错。
“嘿,奥塔,就在这边!”维尼尔叫嚷着,一路跑上台阶。
合租不是我的主意,当然了。我只是接受了这个提议。出于经济上的考虑,你以为呢?
“你就瞧好吧——嗒~~哒!”她推开公寓门,滑稽地施了一礼。
我没她那样激动。进到房间里面,环顾着整间起居室。“这地方很不错。”我哼了一声,带着几分傲慢。“很明显,这里……”
很明显,这里不是马哈顿,也不是我心目中的坎特洛特式豪华套房,但总算还对付。房间已经装修过,还预先置办了些家具,没理由不满意。墙皮没有剥落的迹象,这是个好兆头,至少比我原先带着霉味的破落寓所要强得多。地毯很清洁,没有异味。一进门的地方有个玄关,客厅里有张咖啡桌,两件沙发,几个花瓶里零落地插着些凋谢了的花。大玻璃门外面还有个阳台,从这里一直能看到城堡的景色。厨房在左边,里面摆了个灭火器。
维尼尔闯祸——应急专用。
“维尼尔宣布卧室主权!”她高声叫着,一溜烟跑进走廊。
她是个特殊的女孩子,谜一样的琢磨不透。我永远弄不明白她在想些什么。她的眼睛,塞拉斯蒂亚在上,我从未见过太阳镜后面的那双眼睛,她一天到晚地戴着那副庸俗的太阳镜,甚至在睡觉时,也许洗澡时也是,假如我去参观一下的话。
不不,我才不会那样做呢,别想太多。我只是好奇,单纯的好奇。
这话题到此为止。
你的秘密究竟是什么呢,维尼尔?
什么秘密?我们之间可没有什么秘密。我知道她最喜欢的颜色,最爱的歌,星期五晚上常去的地方。可我真的了解维尼尔吗?那只深藏在太阳镜与浮夸之下的小马,或许,我只摸透了她的表面?她可否有过其他的朋友,或是亲人?或者说她是被一群狼养大的?即便如此我都不会感到惊讶。
她的可爱标记呢?她是怎么得到它的?这也是个谜团。
她是个谜一样的小马,神秘感如同雾气般氤氲在她身边,让我难以捉摸。
“梦魇夜!多惊骇!”浅色的独角兽摇头晃脑地唱着歌“不给糖就捣蛋~”
(译注:“Nightmare Night! What a fright!Give us something sweet to bite!”为正剧S2E4中出现的童谣。)
“维尼尔。”
她在房间里自娱自乐地跳起舞来,显然没拿我的话当回事。
“维尼尔!”我提高了音调。
她轻巧地一抬头,把耳机甩到脖子上。“什么?”
“拜托,我在读书。”
她甩了个白眼。实际上我什么都没看见,但从她摇头晃脑的样子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。
“奥塔?”她来回扭动着臀部。“怎么,喜欢看吗?”
我脸红了几分“我只是在看你的可爱标记。”
“请便。”她窃笑着。“你在读什么?”
维尼尔一下子凑了上来,和我挤在同一张沙发上,趴在我旁边。我挪了挪,感到她毛茸茸的鬃毛摩擦着我的毛皮。我又向边上动了动,给她留出些空间。而她只是得寸进尺地用自己的身体填满了我们之间的空隙。我盯着她,希望她能读懂我目光里的潜台词。
而她只是在笑。
我只是想要些个马空间而已,仅此而已。
“让我看看。”
我给她看了封面。她促狭地哼了一声,这次轮到我翻个白眼。
“吸血鬼?我可不知道你还喜欢这类东西。梦魇夜……”她又开始唱歌了。
我叹了口气。
“多惊骇~不给糖就捣蛋!”
“呃!”
维尼尔突然把整个身子压了过来,把我夹在她和沙发之间。她温热的鼻息刺激着我的脖颈,我不禁打了个寒颤。
“从我身上下来!”
“我要吸光你的血,亲爱的!”
我慌张地把她推了下去,看她滚到了地毯上。
“唔。”她站起身来,撅起了嘴。“额,你真没劲。你需要点梦魇夜的节日精神。”
“现在可还早着呢,维尼尔。还有一个多星期呢。”我皱起眉头,打量着起居室。“我可没雇你当我的室内设计师,这公寓让你弄得糟透了。到处是蜘蛛网,你来清理。”
“整整一晚上都有免费的糖果!这会比暖炉夜还棒呢!”她精力充沛地在房间里跃动着。“呃,嘿,晚上吃什么?”
……
维尼尔瞪着面前的食物。“拜托,认真的吗?”她厌恶地撅起嘴。
我好整以暇地吞咽着自己盘子里的那份,抹抹嘴角。“把意大利面吃干净,维尼尔。你看上去就像是对面条过敏似的。”
“我才不怕这蠢面条。是大蒜!”
“大蒜怎么了?”
我看不到她的眼睛,但我确信她的目光移开了。
“我讨厌蒜。”她嘟哝道。
“试一下,吃一小口!”
“我才不要!”
“维尼尔,把大蒜吃掉。”
这句话不是请求,也不是什么让步。这是个要求,是个命令。
喔,真是咄咄逼人啊,奥克塔维亚。
她恼火地看着我,张开了嘴。浮起餐叉,送到她的嘴边咬了一小口,轻轻咀嚼着。霎时间,她的脸拧成了一团。
“维尼尔?”
她站起身来,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卫生间,把嘴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,连连用蹄子刮着舌头。“啊呸!恶心,真恶心!”
“嘿,你还好吗?”
她的脸看上去都要绿了。当然,这样说是夸张了些。她只是脸色苍白了几分。
她的皮毛一向是白色的,吸血鬼一样病态的苍白。
我眉头紧锁着。大蒜有什么不对劲的?我的思绪落到我正读着的小说上。听起来很蠢,但我已经先入为主地在这两者间建立了联想。大蒜和吸血鬼。吸血鬼讨厌大蒜。
假如,维尼尔是个吸血鬼呢?
维尼尔不是那种有闲情逸致去驻足赏花的现充小马。
来啊维尼尔,和我一起去坎特洛特花园逛逛!不了谢谢,我还是呆在这吧,奥克塔维亚。待在潮湿阴暗的公寓里,关上每一扇百叶窗,不透进一点光来。慢走不送,享受你的大自然吧!
但这也不能说明什么。我同样也不是什么热爱户外运动的小马。但我仍然会偶尔出去,在公园里走走。至于她,她在天气晴好的日子从不出门,夏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,冬天外出反而更频繁些。
“我的皮肤很敏感。”对此她这样解释。
维尼尔像是和太阳有仇似的。她总是把自己包裹在阴影里。吸血鬼不喜欢阳光。
吸血鬼维尼尔·斯德拉赫,哈,听上去真不错。
她是个昼伏夜出的生物,职业使然。白天,她是维尼尔·斯德拉赫,全小马利亚最懒的室友,死气沉沉地瘫在沙发上消磨掉一天的时间。到了晚上,她就成了另一只小马。她是DJ-Pon3,比维尼尔更出名,更张扬,某种意义上,更令马生厌。
“和我出去,不然这事没完。”
“可太阳还在外面呢!”她呻吟。
我用蹄子指一指窗户外面高挂着的月亮。
“你要发胖了。看看你自己。”我在她屁股上拍了一蹄,随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。
维尼尔狡黠地笑了。
我涨红了脸,慌乱地摇着脑袋。“对不起!我刚才没过脑子!”
她笑得更张扬了,她把身子靠过来,挑一挑眉毛。我试着透过紫色的镜片看到她的眼睛。但还没等我看清,她又撤回了身子,连同我一起拽倒。
我的脸红得像个熟透了的番茄。
有点太近了,维尼尔。这已经不是舒适的社交距离了。
我们温暖的身体贴在一起,在公园里漫步。夏天结束得太快,小马利亚的秋天已然降临。我们沿途欣赏风景,在林间奔跑。落叶长跑已过,树冠上枝桠业已光秃。她身体的接触让我感到不自在,我试着用臀部推开她,而她只是吃吃地笑,伸出前蹄搂住了我的脖子,把我们拉得更近。我局促不安,然而又无法从她的环抱中脱出身来。我妥协了,顺从地把头靠在了她身上。
只是朋友,对吧?
“知道吗,我挺喜欢你的!”她笑着说。
我像个事后诸葛亮,马后炮。当我后来再回顾这一切时,我才弄懂了事情的来龙去脉,才意识到,我当时显得有多么蠢。或多或少的,我有点迟钝,有点掩耳盗铃。或许两者都有。这不能怪我,还是把这称为单纯吧。我早该明白事情背后的联系。而当时的我只是没去想那么多。实际上,我对什么都没上心过。我发现了蛛丝马迹,并选择了视而不见。
“我也……喜欢你?”我小心翼翼地说,轻轻地点点头。
她的嘴角微妙地抽动了几分。她看着我,表情变得难解。她的笑容像是在掩饰,她仍然搂着我,大笑起来。
不知为何,我想我应该对她道歉。
……
“维尼尔,你能去便利店帮我买点鸡蛋回来吗?”
她不情愿地呻吟:“外面太热了。我就不能负责烧饭吗?”
我没有回答。直到她出现在厨房门口,套着她的黑色连帽衫。
“维尼尔,你刚刚还说天气热。你穿外套是特么几个意思?”
“我很容易晒伤的!”
我鼓起眼睛,也许我是小说看太多了。但我或多或少地起了疑心。事实是,我们一起出去都是在晚上,等我结束了一天的排练,她也完成了DJ工作的时候。她的行迹的确古怪,不合逻辑。至少,正常的小马可不会在晚上和房间里都戴着太阳镜,正常小马也不会抗拒阳光,不会在好天气里把自己锁在公寓里。
吸血鬼。
不,奥克塔维亚,别傻了。她才不是吸血鬼。
无论我如何试着说服自己,我的臆想仍然根深蒂固,一切显得都顺理成章,我有“证据”。她讨厌大蒜——
也许她真的只是不喜欢大蒜呢,奥克塔维亚。现在你才是没道理的那个——
她讨厌阳光。
也许他真的是皮肤敏感的那种小马呢?你都不知道——
她的太阳镜,连帽衫,这样她的穿着也说得通了。
不是每只小马的审美都非得向你看齐的!
我一面切着胡萝卜片,脑海里仍然在不着边际地胡思乱想——
“我回来了!”维尼尔闯进来。
“呀!”
我条件反射地缩回前蹄,菜刀落到地上,刀刃上沾了红色。
“奥塔!”维尼尔吃惊地看着我流血的前蹄。“你还好吗?感觉头昏吗?有没有一点休克了?你要不要先坐下来然后……”
“我没事,维尼尔。只划了个小口子。”
“你管这叫小口子?看起来简直就像你和蝎尾狮打了一架!”
“你太夸张了。只要……给我拿一卷绷……”
她突然攫住了我的蹄子:“来,让我看看。”
“维尼尔?”
她的鼻吻凑了上来。
“呃,维尼尔!这一点也不卫生!”
她没有听,她专心地舔舐,吮吸着伤口,直到血迹干掉为止。她抬起头来,啵地一声。
“好些吗?”
我眨眨眼睛。“是的。”伤口不再流血了,我把自己的蹄子从她怀里夺回来。“谢谢,算是吧。”
“我去拿绷带来。”
她只是有点过度保护我而已,而已。
我这是掩耳盗铃。巧合太多了,我不能假装没看见。从小说中读到过的一切都指明维尼尔是个吸血鬼。不然还能怎么解释,吸我的蹄子?!
我理应得到一个解释。
然而我没有勇气去问她。吸血鬼都是嗜血成性的怪物。
我深吸一口气。
她刚刚尝了我的血!我信任维尼尔,但我心底仍然抱有某种疑虑。假如她背叛我呢?假如对鲜血的渴望让她置友情于不顾呢?
我得弄些蒜来。